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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八严禁”

来源:区监察局 -- 信息复核时间:2017-12-29 -- 字体: -- 【内容纠错】

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红包”和购物卡;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

严禁公款吃喝或者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性“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迷信和赌博活动。

 

 

中共龙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