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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6日我局拟对龙沙区新宾利丰田汽车维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工建路187号;
电话:0452-2220202 ;
邮编:161005;
电子邮箱:pmcf2302@126.com;
项目名称:龙沙区新宾利丰田汽车维修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沙区新宾利丰田汽车维修站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萃街西侧00单元01层01号
环评机构: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是维修车间、汽车美容区、喷漆区,辅助工程有办公楼、车主服务中心、库房、厂区北侧办公室、危废暂存间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2)废气:主要为施工产生的道路扬尘和临时堆场扬尘,施工机械施工车辆的尾气。
(3)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2)废气:项目采用集中供热,主要为烤漆车间废气,维修车间汽车尾气。
(3)噪声:来自设备工作产生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方案
施工废水沉淀回用喷洒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严禁直接向外环境排放。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车辆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带水作业,经常喷洒水以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作业,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干扰;使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并要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采取在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带,并对进出厂区车辆加强管理,减速禁鸣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东、西、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一部分回填、一部分外运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严禁随便倾倒。
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